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3-036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445,452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6,445,452 股后的股本为分配基数。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3 年内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股权激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6,445,452 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 1,184,941,510 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445,452 股后
的 1,184,941,5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91,386,96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65,363,56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80 刁志中
2 01*****284 涂建华
3 01*****944 陈晓红
4 00*****049 王金洪
5 01*****104 安景合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2 日),如
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7,745,871 20.79% 99,098,348 346,844,219 20.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943,641,091 79.21% 374,878,256 1,318,519,347 79.17%
总股本 1,191,386,962 100.00% 473,976,604 1,665,363,566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665,363,566 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 2022
年度每股收益为 0.5847 元。
2、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3、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
分红的总金额为 473,976,604 元=1,184,941,510 股×0.40 元/股,实际转增股份的数量为473,976,604 股=1,184,941,510 股×0.40。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总股本计算的每
10 股分红金额为 3.978359 元=473,976,604 元/1,191,386,962 股*10,按总股本计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数为 3.978359 股=473,976,604 股/1,191,386,962 股*10。
据此计算,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单位:元)=(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3978359)/(1+0.3978359)。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3 号楼
咨询联系人:童旭
咨询电话:010-56403059
传真电话:010-56403335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