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73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9月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775.95万股,授予价格为25.0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5.9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9,126.8208 万股的 0.6514%。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17 人,包括在公司
(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袁正刚 董事、总裁 24.00 3.0930% 0.0201%
刘 谦 董事、高级副总裁 16.80 2.1651% 0.0141%
何 平 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8.00 1.0310% 0.0067%
云浪生 高级副总裁 9.00 1.1599% 0.0076%
李树剑 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8.50 1.0954% 0.0071%
只 飞 高级副总裁 9.50 1.2243% 0.0080%
汪少山 高级副总裁 9.50 1.2243% 0.0080%
李菁华 高级副总裁 8.50 1.0954% 0.007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82.15 87.9116% 0.5726%
(409 人)
合计 775.95 100.00% 0.6514%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5.04 元/股。
6、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各期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40%、30%、30%。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应与限制性股票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对应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7、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9.5 亿元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5 亿元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6 亿元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整体业绩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情况、能力提升情况确定其考核结果是否合格。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0%
若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3 日至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予以
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一)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
致。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9 月 8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25.04 元/股
(四)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
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17 人,授予数量共计 775.95 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票数量(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