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1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只飞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预计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10月22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33,0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20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只飞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本次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减持后预计持股
的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袁正刚 1,185,445 0.0999% 220,000 0.0185% 0.0813%
王爱华 4,927,739 0.4151% 300,000 0.0253% 0.3899%
刘谦 2,400,890 0.2023% 600,000 0.0505% 0.1517%
何平 375,000 0.0316% 67,500 0.0057% 0.0259%
李树剑 375,000 0.0316% 67,500 0.0057% 0.0259%
云浪生 498,500 0.0420% 88,000 0.0074% 0.0346%
只飞 364,000 0.0307% 90,000 0.0076% 0.0231%
合计 10,126,574 0.8531% 1,433,000 0.1207% 0.73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只飞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发前及股权激励股份;
(2)袁正刚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何平女士、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预计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10月22日。减持期间上述七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
4、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七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433,0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207%;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只飞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七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
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七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只飞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