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0-09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5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7.80万股,授予价格为34.9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11 月 0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2020 年 12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
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 204 人授予股票期权 123.50 万份,
行权价格为 55.39 元/股;实际向 283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414.7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91 元/股。
(五)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
票。
(二)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对象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23.5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18,460.4348 万股的 0.1043%。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草案公布时总股本
(万份)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123.50 100.00% 0.1043%
(204 人)
合计 123.50 100.00% 0.104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
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注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50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118,460.4348 万股的 0.4236%。其中首次授予 496.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总股本 118,460.4348 万股的 0.4194%,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9.0036%;预留 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18,460.4348 万股的 0.0042%,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0.9964%。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草案公布时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万股)
袁正刚 董事、总裁 30.20 6.0183% 0.0255%
刘谦 董事、高级副总裁 23.20 4.6234% 0.0196%
王爱华 董事、高级副总裁 12.00 2.3914% 0.0101%
HE PING 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 10.50 2.0925% 0.0089%
(何平)
李树剑 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50 2.0925% 0.0089%
YUN LANG SHENG 高级副总裁 14.60 2.9095% 0.0123%
(云浪生)
只飞 高级副总裁 10.70 2.1323% 0.0090%
汪少山 高级副总裁 10.70 2.1323% 0.009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84 374.40 74.6114% 0.3161%
人)
预留授予 5.00 0.9964% 0.0042%
合计 501.80 100.0000% 0.423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
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注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或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三)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55.39 元。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34.91 元。
(四)本激励计划的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40%
第一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第二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 30%
第三个行权期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