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0-03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预计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11月21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45,315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27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其中:无限售 本次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后预计
股东姓名
(股) 本的比例 流通股(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持股比例
袁正刚 991,260 0.0877% 247,815 247,815 0.0219% 0.0658%
王爱华 5,207,739 0.4607% 1,301,935 400,000 0.0354% 0.4253%
刘谦 2,168,890 0.1919% 542,223 500,000 0.0442% 0.1476%
何平 360,000 0.0318% 90,000 90,000 0.0080% 0.0239%
李树剑 360,000 0.0318% 90,000 90,000 0.0080% 0.0239%
云浪生 470,000 0.0416% 117,500 117,500 0.0104% 0.0312%
合计 9,557,889 0.8455% 2,389,473 1,445,315 0.1278% 0.71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首发前股份;
(2)袁正刚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何平女士、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预计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11月21日。减持期间上述六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
4、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六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445,315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278%;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六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六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袁正刚先生、王爱华先生、刘谦先生、何平女士、李树剑女士、云浪生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