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19-08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4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723,120 份,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 1,127,551,939 股的 0.3302%。
2、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 25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723,120 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实际向 271 人授予股票期权 990 万
份,行权价格为 27.22 元/股;实际向 8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719 万股,授予价格为 13.61
元/股。
5、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7.22 元/股调整为 27.02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
完成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实际向 67 人授予股票期权 210 万份,
行权价格为 37.58 元/股;实际向 3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8.79 元/
股。
8、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8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7.22 元/股调整为 27.02
元/股。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当时公司总股本
1,126,551,9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7.22 元/股调整为 27.02 元/股。
2、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原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9.22 万份股票期权将被公司申请注销。激励计划首次确定向 2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90万份股票期权,因 17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9.22万份股票期权后续将由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为
等待期,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数的 40%。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 2018 年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截至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已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 述情形 ,满
1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与业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务云转型相关 预收款 项之
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与业务云转型相关预收款项之和为基数,
3 和为 31.46 亿元,较基数增
2018 年营业收入与业务云转型相关预收款项之和的增长率不
长率为 27.41%,公司业绩
低于 15%。
考核达标。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除 17 名离职人员外,其余
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 2018 年度的整体业绩进行综合评估,
254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
并依据激励 对象的业绩完成 情况、能力提升情况确 定其考核
4 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
结果是否合格。若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
“合格”,满足 100%行权条
励对象可 100%行权;若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
件。
格”,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2、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期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量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 剩余未行权数量
激励对象及职务
(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