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9-05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涂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涂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预计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9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涂建华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比例 减持后预计持
(股) 本的比例 (股) (股) 股比例
涂建华 66,714,500 5.92% 66,714,500 10,400,000 0.92% 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投资及资产配置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IPO(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预计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2%。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涂建华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除公司外不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性关系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涂建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涂建华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涂建华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