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 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6 日,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 2022 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 156 名、注册会计师 812 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25 名。
2022 年度服务客户 5000 余家,实现收入总额 100,960.44 万元。
2022 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 91 家,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前五大主要行
业:
代码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29 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22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 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1,6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6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李兆春,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苏龙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注册,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聘任中兴财光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最近三年行政监管措施情况:项目合伙人李兆春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本期签字会计师苏龙明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本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津庆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记录。
此次审计机构的聘任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审计收费
本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中兴财光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就续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中兴财光华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4、中兴财光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