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12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促进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氟多”)控股子公司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宁福”)长期稳定发展,保证公司对广西宁福的控股股东地位,近日,公司与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集团”)、广西宁芯聚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芯聚锂”)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方情况
由于公司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为公司及多氟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从而多氟多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方。
二、协议签署的背景
1、公司、多氟多集团、宁芯聚锂与南宁科晟能源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产业直投基金(有限合伙)、南
宁揽胜泽泉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西宁福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签署《关
于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广西宁福注册资本由 60,000 万元增加至 101,5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广西宁福的股权架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4,500 33.9901% 货币出资
南宁科晟能源动力投资基金合伙企 44,000 43.3498% 货币出资
业(有限合伙)
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9.8522% 货币出资
广西宁芯聚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000 3.9409% 货币出资
合伙)
爱玛创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5,000 4.9261% 货币出资
广西北部湾产业直投基金(有限合 3,500 3.4483% 货币出资
伙)
南宁揽胜泽泉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500 0.4926% 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
合计 101,500 100%
2、为了广西宁福长期稳定的发展,保证多氟多对广西宁福的控股股东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多氟多集团、宁芯聚锂同意对决定和实质影响公司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等需经股东会决议批准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
3、为明确协议各方作为一致行动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各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广西宁芯聚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一致行动
乙方、丙方同意在股东会会议中,通过投票表决、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时,表决结果与甲方保持一致(为免疑义,公司增资、减资、股东股权转让等间接影响乙方、丙方权益的情况下,乙方、丙方表决结果仍需与甲方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项;
(3)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或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 甲方认为乙方、丙方应当与其保持一致行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条 一致行动人行使表决权的程序和方式
1、乙方、丙方出席公司股东会,乙方、丙方就股东会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投票结果与甲方投票结果保持一致。
2、乙方、丙方如不能出席公司股东会,需委托甲方出席,并授权甲方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代为行使投票权。
第三条 承诺与保证
1、各方均具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订立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对协议各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各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其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3、各方声明,其在本协议中的所有义务、声明和承诺均为不可撤销的。
第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取消,否则本协议不可撤销。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广西宁福的控股股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现有的控制结构,降低股权分散可能导致的管理和控制风险,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广西宁福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