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10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与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年产 2 万吨六氟磷酸锂及添加剂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阳泉高新区设立子公司多氟多阳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2 亿元,项目公司将依托多氟多生产和技术优势,建设年产 2 万吨六氟磷酸锂及添加剂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300012300385H
3、机构性质:机关
4、负责人:高永红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 1993 年,位于阳泉市区东北部,规划面积80 平方公里,现有市场主体 12132 个。区内“四纵四横”的城市、园区主干道基本形成,水电暖气、绿化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餐饮、学校、医院、商业街区等合理布局,形成“15 分钟生活圈”。先后荣获“山西省产业转移示范
区”“山西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山西省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等殊荣,被国家发改委授予“产城融合示范区”。
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数字经济、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为转型突破口,构建产业定位清晰、比较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
(二)项目基本情况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2 万吨六氟磷酸锂及添加剂项目
项目投资主体: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工业项目
项目地址: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南 3 区-化工)
项目总投资:10 亿元
项目建设进度:项目一期建设周期 12 个月,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底前投产。
项目二期建设周期 12 个月,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底前投产。因审批时限及不可
抗力因素导致的项目延期,项目建设及投产达效同步调整。
2、合作内容
(1)产业投资基金
①甲方、乙方共同发起设立规模为 2 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投基金”),其中甲方出资 18000 万元,占股比 90%;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出资 2000万元,占股比 10%。
②产投基金专项用于投资本项目公司,双方同意并认可项目公司投前估值 10亿元,产投基金投资 2 亿元,投后股比为 16.67%。产投基金甲方出资部分分三批到位。
(2)产出奖励
甲方依据乙方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区级留存部分给予相应奖励,支持乙方项目建设。
(3)人才政策支持
甲方为企业提供人才政策支持,享受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政策。
3、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据协议约定及时完成相关政策支持。
(2)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完成产投基金的设立及出资;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完成产投基金对项目公司的出资。
(3)甲方为项目公司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负责解决所有地方外来干扰项目建设进度的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地方各界力量滋扰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该项目的进度、投资额、投资强度、税收等情况进行考核。
4、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在阳泉高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完成产投基金的设立及出资;应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完成产投基金对项目公司的出资。
(3)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行业要求。
5、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正式生效后,应严格遵守该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履约过程中,若因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若违约情节严重,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协议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可以解除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因国家政策变化,本协议已经不能履行,即视为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可解除本协议。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争议”),包括与本协议的存续、有效性或终止有关的任何问题,应由各方通过友好磋商加以解决。如果在自一方通知任何其他各方发生任何争议之日起的六十(60)个工作日内,未达成任何解决方案,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有利于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各自优势,加快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业务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如后续项目能顺利推进,将
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方向,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