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1-095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5,9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54.5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8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70,1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0,110,66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年8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19,066,634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4,766,659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