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8-034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2、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216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217,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618%;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 2015 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 2015 年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已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激励计划>及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二)公司于 2015年 2月 6 日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激励计划》
及相关材料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多氟多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15年5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60,000股,授予日期为2015年4月28日,授
予价格为9.69元/股,授予对象为222名,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
(六)201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22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42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628%。在办理解锁手续前,因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15股,上述解锁数量调整为8,56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628%。并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七)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时,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原激励对象邢金勇、程安宇、郭汾、张军、王军离职,靳麦来死亡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八)2017年3月2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九)2017年5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
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6,217,5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5月31日解除
限售上市流通。
(十)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
励计划》设定的 2015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一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锁条件。
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二 会予以行政处罚; 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
定的情形。
2017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735,845,526.36元,比2012
以2012-2014年营业收入平均数为基数,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平均数增
三 2017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以2012-2014长118.22%;归属于上市公司
年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增长 净利润为 256,511,976.46
率不低于150%。 元,比2012-2014年净利润平
均数增长了1128.62%。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目标 2017年度,216名股权激励对
四 根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前一个会计年 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解锁
度考核结果为及格及以上。 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将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期满后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第三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年)(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等有关规
定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即及格及以上,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216名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
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条件的要求,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216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手续。
六、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取得本次解锁现阶段需要履行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锁条件的各项条件已经成就;尚待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