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0-01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交易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 年9 月20 日,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之控股子公司上海纳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纳维”)(本公司所占
股权比例为51%)与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派(中国)”),
就上海纳维向阿尔派(中国)许可中国大陆、香港、澳门车载导航用电子地图数
据的事宜达成《数据许可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签署时间:2010 年9 月20 日。
合同当事人:上海纳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方”);
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受许方”)。
合同标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地区车载导航用电子地图数据。
合同金额:开放式协议,无具体金额。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
生效时间:2010 年8 月1 日。
履行期限:自2010 年8 月1 日起,无终止期限
履行地点:中国。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6 号招商局大厦R2 楼4 层。
注册资本:90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相马聪。
主营业务:车载音响设备/车载信息通信设备。
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阿尔派(中国)2009 会计年度并未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3、阿尔派(中国)注册资本9000 万美元,经营运转正常,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为签署的框架性协议,由于该协议对方客户是本公司及上海纳维
在未来的一段时期新增的客户之一,如该协议得以顺利履行,将对本公司自2012
年起的若干年内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产生正面积极影响,但因合同的交易标的
数量和交付履行时间尚未确定,因此其影响的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预测。
2010 年、2011 年为开发阶段,该协议的执行对今、明两年的财务无重大影
响。
本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密切和加强本公司、上海纳维与阿尔派(中国)的
合作关系。
2、该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亦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由于自本协议签订至标的物正式交付之期间尚有包括产品开发、技术研发、
市场环境、原材料价格等若干不确定因素存在,亦会存在不可抗力,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9 月21 日
备查文件:
1、《数据许可协议》
2、其他备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