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和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用于出售的9,916,000股已回购股份、即将届满三年的原拟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7,706,100股已回购股份,两次回购股份合计17,622,100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7,622,100股,股份总数将由577,673,641股变更为560,051,541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人民币
17,622,1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77,673,641元变更为人民币560,051,541元。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和注册资本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21日期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李超凡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
联系电话:0573-82078789
传真:0573-82084568
电子邮箱:inf@jxsilk.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