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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欣丝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嘉欣丝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行使具体决策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

    4.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6.现金管理的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产品的购买事宜。

    7.其他说明: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提出具体产品的购买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财务总监的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影响程度第一时间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或临时公告中披露产品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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