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2022 年 9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欣丝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欣丝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骨干、业务骨干人员。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8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5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公司首次的嘉欣丝绸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8,953,904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577,673,641股的1.55%。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3.5元/股。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九、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有关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 明 ...... 2
风险提示 ...... 3
特别提示 ...... 4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9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12
六、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4
七、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14
八、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4
九、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6
十、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19
十一、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0
十二、 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21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21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司、嘉欣丝绸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
指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嘉欣丝绸 A 股普
标的股票
通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
指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划草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建立共享机制
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 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立足于当前经济大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完善激励体系
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骨干、业务骨干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80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员工合计认购金额和比例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有份额 占本员工持股 所获份额对应股份
(万份) 计划的比例 数量(万股)
1 徐鸿 副董事长、总经 105 3.35% 30
理
2 刘卓明 董事、副总经理 175 5.58% 50
3 章洁 副总经理 105 3.35% 30
4 黄小军 监事 122.5 3.91% 35
5 金若愚 监事 35 1.12% 10
董事、监事、高管合计 542.5 17.31% 155
其他员工(75人) 2591.3664 82.69% 740.3904
合 计 3133.8664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