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00,589,878.21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058,987.82 元,减去2020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113,743,947.40元,加上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08,221,521.8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75,008,464.81元。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77,673,6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62,909,73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12,581,947.4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董事会审议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 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
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