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4-020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
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包括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合林先生、陈灵巧女士、林富青先生、肖乐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红梅女士、蓝发钦先生、葛晓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
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俊朝先生、朱巧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为保证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合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 年 9 月出生,汉族,硕
士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温岭县西浦大队农机五金修配厂厂长,温岭县金属制品厂厂长,浙江台州东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台州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荣获全国劳模、浙江省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十五”台州市突出贡献企业家、台州市技术拔尖人才、浙江省创新企业家、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称号,是浙江省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全国五金行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合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6,177,000 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2.13%股份,通过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75%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0.93%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实际控制人陈灵巧女士为父女关系,为公司董事林富青先生姐夫,与公司副总经理陈美荣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合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合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合林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陈灵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2 月出生,硕士学历。
历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爱仕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爱仕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爱仕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灵巧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582,500 股,通过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3.69%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0.37%股份,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合林先生之女,为公司董事林富青之外甥女,与公司副总经理陈美荣为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灵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灵巧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灵巧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林富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9 月出生,汉族,高
中学历。1992 年起至今在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富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510,000 股,通过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38%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0.08%股份,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合林先生妻弟,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陈灵巧之舅,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富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林富青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林富青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肖乐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
历。历任湖北安陆棉纺织集团财务部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现任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财务总监、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乐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乐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肖乐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肖乐心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红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7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1991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就职于陕西科技大学,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
院长、会计系教授;2012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师范大学,担任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兼任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嘉捷通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孙红梅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孙红梅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蓝发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1992 年 7 月至 1999 年 5 月,担任华
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教师;1999 年 5 月至 2003 年 5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
学系副系主任;2003 年 5 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2007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 中心主任,兼任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发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