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2-075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 1 号员工持股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 0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投资者”)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5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15 年 4 月10 日,公司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托管人”)签署了《兴证资管鑫众-爱仕
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并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始运作。
2019 年 12 月 28 日《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到期,公司与管理人及托管人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续签了《兴证资管鑫
众爱仕达 1 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020 年 12 月 28 日《原合同》到期,公司与管理人及托管人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签署了《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 1 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01》(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01”)。
2022 年 12 月 28 日《补充协议 01》到期,鉴于原合同项下委托资产无法在
到期日之前变现,因此公司与管理人及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
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签署了《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 1 号员
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 02》(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
修改位置:原合同 第四部分 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原条款为:
“(五) 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存续期为【5】年,从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起
始运作日起算,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存续期提前届满。”
现修改为:
“(五) 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
本计划存续期为【9】年,从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起
始运作日起算,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存续期提前届满。”
二、除涉及上述内容外,原合同及补充协议 01 其他条款内容继续有效。
三、本补充协议自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若非同日签章,以最后乙方签章日的当日为生效日)。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当事人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构成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