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67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爱仕达电器”)因生产经营需要,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及其他授信业务,公司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借款 1,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2,3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80,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含)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6,9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63,6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湖北爱仕达电器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420686200LDZJ2021N002),公司与建设银行安陆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420686200YBDB2021N00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建孝安陆保(爱仕达)2021001 号)。根据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形成的借款 1,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同意为湖北爱仕达电器在建设银行安陆支行办理额度不超过 2,3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44,200 万元。根据年度额度预计,公司对湖北爱仕达电器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 0 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借款人: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借款币种及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主合同:建设银行安陆支行与湖北爱仕达电器之间签署的编号为HTZ420686200LDZJ2021N002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贷款人实现
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借款期限:主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即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担保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陆支行
债务人:湖北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
主合同:建设银行安陆支行为湖北爱仕达电器连续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授信业
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签
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起三年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80,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38,097.71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6%。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