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18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7,154.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57%;
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6,188.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57%;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17,273.89万元,较上年增长25.7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51,223,097.4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122,309.74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264,396,043.63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70,064,160.2元后,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0,432,671.1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12个月的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甘为民先生、邵春阳、王汉卿先生分别向公
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2)。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同意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底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业
务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1.2亿美元(约人民币8.2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事务所”)完成2017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 2018年4月25日《证券时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实施自查,并编制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和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依据公司及各子公司今年的经营和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和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信用额度。
截至2018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前,在以上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
情况,授权董事长决定申请的融资品种、金额、期限、融资方式及担保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
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
划》。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36)。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增加党建工作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