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
(修正案)
二零一五年十月
特别提示
1、《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正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94,141,544】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3、本公司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资产。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爱仕达股票。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为【9265.90】万元,拟认购股份为【11,582,375】股。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爱仕达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爱仕达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6、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原定为10.85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的90%。现由于公司股票价格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正案)公布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调整(分别于2014年度和2015半年度),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也相应调整为8.0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此后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新的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一步作相应调整。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爱仕达、公司、本公司 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计划修正案 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正案)》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爱仕达2015年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68.75万股A股股票的行为
行
持有人 指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指爱仕达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浙江爱
高级管理人员 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指员工参与本计划的全部出资额,参与本计划的全部员工出资额合
员工出资额 计拟用于认购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员工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指员工出资额中用于认购爱仕达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金额
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
号定向计划、本定向计 指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划、定向计划
指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
标的股票 爱仕达股票
指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具体指浙江
委托人 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定向计划管理人 指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披备忘录》 指《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符合标准的正式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共有【303】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人,具体为公司董事陈合林、林富青、陈佳、陈灵巧,监事季克勤、侯文学,副总经理陈美荣、洪卫国、林伟鸿,董事会秘书刘学亮。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94,141,544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员工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持有人 出资额(元) 比例(%)
1 陈合林 8,818,880.00 9.37
2 陈灵巧 8,565,343.00 9.10
3 陈美荣 5,511,800.00 5.85
4 刘学亮 2,755,904.00 2.93
5 洪卫国 1,653,544.00 1.76
6 林伟鸿 1,653,544.00 1.76
7 林富青 5,069,751.00 5.39
8 侯文学 1,102,360.00 1.17
9 季克勤 1,653,544.00 1.76
10 陈佳 55,124.00 0.06
- 公司其他员工 57,301,750.00 60.87
- 合计 94,141,544.00 100
上述认购人员实际认购不足拟认购份额的,由实际控制人陈合林认购并持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正式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94,141,544】元,每份份额为1.00元。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00元/股。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所对应的份数为准。持有人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持有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股份后,根据公司付款指示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缴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委托兴证资管设立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托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资产。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爱仕达股票。
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计划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爱仕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原定为10.85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现由于公司股票价格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正案)公布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调整(分别于2014年度和2015半年度),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价格也相应调整为8.00元/股。若公司在此后至发行日期间有新的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作相应调整。
以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为【9265.9】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8.00元/股测算,兴证资管鑫众-爱仕达1号定向计划所能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11,582,375】股,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的【3.2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即为兴证资管鑫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