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10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78人;注册会计师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671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审计收费8.32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裁)人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金亚科技、 尚余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1,000 多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信 万,在诉 效判决均已履行。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讼过程
中。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保千里、东 2015 年重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投资者 北证券、银 组、2015 年 80 万元 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
信评估、立 报、2016 年
信等 报 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军,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拟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5 家,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天威视讯 项目合伙人
2021-2023 年 可立克 项目合伙人
2021-2022 年 玉禾田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欣锐科技 项目合伙人
2023 年 深振业 A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英武,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拟于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2 家,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2023 年 银之杰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2023 年 宝鹰股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年胜先生,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至今在立信所执业,参与过多家 A 股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年度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 3 家,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深圳行健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明阳电路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2023 年 海川智能 签字注册会计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包含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相较于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50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的,费用较上期变动主要是根据服务事项、工作量、业务复杂程度及报价协商确定。若公司2024年末审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七年。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并与大华所、立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所、立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结
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