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
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解
除质押及质押延期的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为控 占其所 占公司 限售股 是否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如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名称 第一大股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是, 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用途
东及其一 (股) (%) (%)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售类
型)
2024 年 2025 华西证
刘建伟 是 11,230,000 7.5636 1.2053 高管锁 否 6 月 19 年 6 月 券股份 偿还
定股 日 19 日 有限公 债务
司
合计 - 11,230,000 7.5636 1.2053 - - - - -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解除质押 解除
东及其一致行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质权人
名称 (%) (%) 日期
动人
2021 年 2024 年 国泰君安
刘建伟 是 3,180,000 2.1418 0.3413 6 月 21 6 月 20 证券股份
日 日 有限公司
2022 年 2024 年 国泰君安
刘建伟 是 1,900,000 1.2797 0.2039 4 月 25 6 月 20 证券股份
日 日 有限公司
2024 年 2024 年 国泰君安
刘建伟 是 3,000,000 2.0205 0.3220 6 月 20 证券股份
2 月 1 日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8,080,000 5.4420 0.8672 - - -
三、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延期
股东 股东或第一 质押延期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补 质押起 原质押 后质 质押
大股东及其 数(股) 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 到期日 押到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售股
一致行动人 (%) (%) 押 期日
高管 2024 国泰君
5,890,000 3.9670 0.6322 锁定 否 2021 2024 年 年 12 安证券 偿还
刘建伟 是 股 年 6 月 6 月 20 月 20 股份有 债务
21 日 日 日 限公司
1,170,000 0.7880 0.1256 否 否
合计 7,060,000 4.7550 0.7577 —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股份质押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刘建伟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
排,不涉及新增融资。且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本次业 本次业 情况 情况
持股比 务办理 务办理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占已 占未
股东 持股数量 例 前累计 后累计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限 质押 未质押 质押
名称 (股) (%) 质押股 质押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股份限 股份
份数量 份数量 (%) (%) 结、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记数量 (% 结数量 (%
(股) ) (股) )
刘建伟 148,475,0 15.9356 112,819, 115,969, 78.1072 12.4468 98,509,7 84.94 12,846, 39.5
00 700 700 00 43 550 214
合计 148,475,0 15.9356 112,819, 115,969, 78.1072 12.4468 98,509,7 84.94 12,846, 39.5
00 700 700 00 43 550 214
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五、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是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674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比例11.27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967%,对应融资余额8,500万元;未
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803.9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2.560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759%,对应融资余额43,500万元。控股股东具
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
情形。
(4)刘建伟先生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
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
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