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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和而泰: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7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另外,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期限已于2024年5月6日届满。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5,948,400 股,占公司 A 股总股本的 0.63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18 元/股,最低价为 10.90 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43,301.91 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18.795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期
限已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3 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实际回购
公司股份 5,948,400 股,占公司 A 股总股本的 0.63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18 元/
股,最低价为 10.90 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43,301.9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使用自有资金达到回购总金额下限 7,000 万元且不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 15,000 万元,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内容,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948,400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后续公司将按照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出售,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转让,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回购股份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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