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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和而泰: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2-09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通过内部系统发布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30 日-2021 年 2 月 17 日,公示期间
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4、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张坤
强先生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投票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
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72 人调整为 169 人,
授予数量由 1,240 万份调整为 1,232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和而 JLC1,期权代码:037108。

  8、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29 日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 1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0 万份股票期权。

  9、2021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所涉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和而 JLC2,期权代码:037196。
  10、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成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76 元/股调整
为 19.66 元/股,并将等待期内 9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0 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66元/股调整为19.56元/股、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4.85 元/股调整为 24.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鉴于在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 13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由 122 名调整为 109 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 260 万份调整为 238 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 109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1.40 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24.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在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 13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2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由 122 名
调整为 109 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60 万份调整为 238 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注销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导致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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