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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7

和而泰: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2-08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议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5月10日,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11日和2022年5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根据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于2022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事宜。

    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将个人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多次与员工代表沟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事宜。因目前二级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原因,导致员工持股计划不能在2022年11月16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经审慎考虑,公司未来12个月不存在推出新员工持股计划的打算,并拟以其他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资购买公司股票,未产生任何费用。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相关事宜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完成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程序以来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由于目前二级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期间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完成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审议程序以来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由于目前二级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期间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资购买公司股票,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产生相关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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