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76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
定具体2022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2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21人。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376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额零售业、建筑业;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405.91万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保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纪律处分2次。
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家伟,2003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晓锋,2018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家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王曙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家伟、秦晓锋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76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2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