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贺臻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57人,代表股份234,294,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335%。其中: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94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78,051,0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3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6人,代表股份85,819,7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38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282,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07,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282,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07,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34,291,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6,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79,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04,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4,282,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07,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8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9.9936%;反对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982,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9%;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507,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6%;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91,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6,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982,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9%;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507,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66%;反对31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8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1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8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400,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85%;反对891,3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04%;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25,9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85%;反对891,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86%;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1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34,289,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5,814,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苏悦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1 年 3 月 19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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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