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2024-012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无异议。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
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元兰女士,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蒋盛森先生,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汝杰女士,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 86 万元(含子公司审计服务费用),
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相同。
(2)内控审计服务费用 20 万元,与 2023 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相
同。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签署页;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