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1-027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以审议时公司的总股本310,142,300 股计算,现金分红总额为 31,014,230.00 元,合计转增新股 62,028,460 股。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 310,142,300 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0,142,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10,142,3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72,170,76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1 年 7 月 8 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7 月 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
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45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至登记
日:2021 年 7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7 月 8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实施前 本次变动 实施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转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增股本(股) (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7,777,743 2.51 1,555,549 9,333,292 2.51
通股
二、无限售条 302,364,557 97.49 60,472,911 362,837,468 97.49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10,142,300 100 62,028,460 372,170,760 100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72,170,760 股摊薄
计算,2020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181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00 号航运科研大厦 10 楼
咨询联系人:马先生
咨询电话: 021-58211308
传真电话: 021-58210704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