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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科: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08

中远海科: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0-012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2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为 5.49 元/股,向 10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合计 6,686,5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0 年 2 月 5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29,445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3,240,000股的 2.45%。其中,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86,500 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21%;预留 742,945 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将在未来 1 年时间内授出。

  5、定价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照如下方法确定,即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照上述定价方法,以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基准确定。即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
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6、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 年(24 个月)为限售期。

  7、解锁期:限售期满后的 3年(36 个月)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以在不低于 3 年的解锁期内匀速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24 个月至 60 个月为解锁
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
票)的 1/3;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36 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解锁数量
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1/3;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48 个月后至 60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1/3。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20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2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1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告的
方式,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0 年 2月 2 日,公司披露《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6、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7、2020 年 2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在该次董事会上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1、2018 年,公司业绩情况已满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同时,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对标公司同期 50 分位值。
  2、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国资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10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2018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称
职及以上。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日:2020 年 2 月 7日

  3、首次授予价格:5.49 元/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2019 年 12 与 9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5.48 元/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5.49元/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定价方法,首次授予价格不得低于前述价格较高者,故确定授予价格为 5.49 元/股。


    4、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包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对公司整 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拟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  占公司股本
                              票数量(股)  制性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蔡惠星      董事长        151,200          2.03%          0.05%

 2    夏蔚      副董事长      151,200          2.03%          0.05%

 3    周群    董事、总经理    151,200          2.03%          0.05%

 4    吴中岱    副总经理      125,200          1.69%          0.04%

 5    戴静      总会计师      125,200          1.69%          0.04%

 6    王新波    副总经理      125,200          1.69%          0.04%

 7    林亦雯    副总经理      98,300          1.32%          0.03%

 8    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    3,878,700        52.21%        1.28%
          及以上管理人员

 9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880,300        25.31%        0.62%

      总计(共 100 人)          6,686,500        90.00%        2.20%

    注: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时,林亦雯女士尚未被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其作为拟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被统计在“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之列。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
 议案》,同意聘任林亦雯女士为副总经理。现据此将林亦雯女士获授限制性股票情 况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列,并相应调减“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以上 管理人员”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比例。

    5、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686,500
 股。

    6、相关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年(24
 个月)为限售期。

    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要求。

    8、经自查,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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