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2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实施方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标的仅限于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购买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情况;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户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披露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类、证券类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