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海普瑞 股票代码 002399.SZ、
09989.HK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钱风奇 张文譞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 21号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 21号
传真 0755-86142889 0755-86142889
电话 0755-26980311 0755-26980311
电子信箱 stock@hepalink.com stock@hepalink.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海普瑞于 1998年成立于深圳,是拥有 A+H 双融资平台的领先跨国制药企业,主要业务覆盖肝素产
业链、生物大分子 CDMO 和创新药物的投资、开发及商业化,致力于为全球患者带去高质量的安全有效药物和服务,护佑健康。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依诺肝素钠制剂、肝素钠和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以及大分子药物 CDMO服务。
肝素产业链
在肝素产业链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有依诺肝素钠制剂和肝素原料药、依诺肝素钠原料药、肝素钠注射液。
肝素是一种从新鲜健康猪小肠提取加工的抗凝血药物,拥有抗凝血、抗血栓等多种功能。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原料药,进而生产低分子肝素制剂。公司拥有海普瑞和SPL 两大肝素钠原料药生产基地,肝素钠原料药除部分供应给全资孙公司天道医药外,主要销售给国外客户,其中包括多家世界知名的跨国医药企业。依诺肝素钠原料药主要客户为海外依诺肝素钠制剂生产企业。由于公司所具有的产品质量优势,主要客户均保持与公司长期且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依诺肝素钠制剂是低分子肝素制剂中的一种,临床应用广泛,主要适应症包括:预防静脉内血栓栓塞性疾病(预防静脉内血栓形成),特别是与骨科或普外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治疗已形成的深静脉栓塞,伴或不伴有肺栓塞;治疗急性冠脉综合征,以及用于血液透析体外循环中,防止血栓形成等。公司旗下依诺肝素钠制剂自 2016年通过集中审批程序(CP)在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获得批准后,2020年在售全部 5 个规格率先通过国内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凭借卓越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疗效,公司旗下依诺肝素钠制剂累计出口量稳居国内前列。
大分子 CDMO
在 CDMO领域,海普瑞通过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赛湾生物和 SPL 共同经营快速增长的 CDMO
业务。同时借助赛湾近半个世纪的深厚经验积累开发及制造基于创新生物疗法的大分子药品,并支持海普瑞创新管线品种药物的临床研发。
赛湾生物专门从事开发及生产大分子医药产品,拥有哺乳动物细胞培养、微生物发酵、细胞和基因治疗(病毒和非病毒载体)以及 mRNA 生物制品的专业知识和研发及生产能力,自成立以来开发约200 种不同的分子结构,拥有良好的如期和成功交付记录。
SPL 提供有关开发及生产从动物和植物(如胰腺酶、肝素及肝素类似物)中提取的大分子医药产品方面的服务。SPL 在开发天然药物方面拥有长期的业务经验,并在开发复杂及可扩展流程以提取、分离及纯化天然药物方面拥有核心能力。公司为众多新药开发企业提供 CDMO 服务并支持其临床试验,拥有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及行业引荐率。
创新药物
海普瑞以患者临床未满足的需求为始,聚焦差异化创新药物的投资、探索、开发和商业化,拥有高度创新的临床管线。
截至目前,公司在自主研发一种目前处于临床前阶段的肿瘤领域候选药物,此外通过产业投资及股权投资在不同权益程度下共持有超过 20 个同类首创(First-in-class)新药品种,覆盖超过 30 种适应症;多个适应症开发进入全球 II 期临床阶段;所有持有品种中,海普瑞直接及间接通过控股合资子公司拥有其中 10个品种的大中华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全部权益,包括已处于全球 III 期临床阶段的3 款药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比上年 2021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9,203,415,131. 20,814,206,782. 20,816,033,584. -7.75% 19,108,175,266 19,109,654,085
24 52 23 .78 .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913,149,195. 12,310,918,546. 12,312,745,347. -3.25% 11,411,354,455. 11,412,833,274
东的净资产 32 22 93 88 .38
本年比
2023年 2022年 上年增 2021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5,445,572,060.1 7,159,410,684.4 7,159,410,684.4 -23.94% 6,365,177,483. 6,365,177,483.
2 1 1 41 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83,258,039.42 727,077,671.77 727,425,654.98 -207.68% 240,787,578.67 242,266,397.1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79,841,459.91 748,240,503.81 748,588,487.02 -204.17% 90,112,059.27 91,590,877. 7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98,215,676.99 -756,612,526.02 -756,612,526.02 152.63% 6,629,319.80 6,629,319.80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338 0.4955 0.4955 -207.73% 0.1641 0.164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338 0.4955 0.4955 -207.73% 0.1641 0.1641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60% 6.12% 6.12% -12.72% 2.09% 2.09%
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规定。本集团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施行,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变更为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会计政策变更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本集团进行了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