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27062 债券简称:垒知转债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垒知集团 股票代码 00239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祥毅 万樱红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电话 0592-2273752 0592-2273752
电子信箱 002398@xmabr.com wyh9565@126.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78,833,691.95 1,493,420,416.09 -2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378,577.42 124,832,797.92 -4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9,823,274.62 115,472,985.84 -48.19%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4,337,047.43 62,014,715.58 -219.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8 -44.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18 -44.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6% 3.40% -1.4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5,936,516,562.72 6,472,391,212.93 -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09,179,447.04 3,687,776,300.55 -2.13%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27,302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蔡永太 境内自然 16.59% 116,387,033 87,290,275 质押 53,500,00
人 0
李晓斌 境内自然 3.18% 22,335,025 16,751,269 不适用 0
人
玄元私募
基金投资
管理(广
东)有限
公司-玄 其他 2.43% 17,041,000 0 不适用 0
元科新 16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
金
麻秀星 境内自然 1.84% 12,904,887 9,982,981 不适用 0
人
#郑志刚 境内自然 1.66% 11,680,000 0 不适用 0
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中欧价 其他 1.62% 11,372,398 0 不适用 0
值发现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国泰君安
证券资管
-国泰君
安私客尊
享 FOF1198
号单一资 其他 1.51% 10,571,000 0 不适用 0
产管理计
划-国君
资管君得
3491 号单
一资产管
理计划
#上海通怡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通怡春 其他 1.45% 10,180,000 0 不适用 0
晓 9 号私
募证券投
资基金
陈界鹏 境内自然 1.33% 9,362,833 100,000 不适用 0
人
黄明辉 境内自然 1.32% 9,263,691 0 不适用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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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杨建华、叶斌、桂苗苗、林燕妮、郭元强、林千
宇、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孙雪峰、陈鹭琳、赖卫中、黄汉东、钟怀武、林秀华
共 19 位发起人股东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
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其他股东签订
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行使权利的协议),
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并在作为公司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中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当蔡永太提出邀约签订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动人协议时将同意签订。
致行动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