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垒知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垒知集团 股票代码 00239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祥毅 万樱红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62 号
电话 0592-2273752 0592-2273752
电子信箱 002398@xmabr.com wyh9565@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276,009,142.28 1,510,284,207.29 5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0,523,488.85 174,868,067.09 -1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4,913,398.46 160,968,849.27 -16.19%
益的净利润(元)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6,839,530.07 -24,575,641.41 -456.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5 -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5 -1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9% 5.98% -1.3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5,837,526,748.46 5,446,807,041.96 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77,309,466.98 3,214,066,584.14 1.9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23,461 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蔡永太 境内自然人 18.21% 131,186,048 104,373,025 质押 53,000,000
李晓斌 境内自然人 4.19% 30,175,025 22,843,769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兴全商业模 其他 3.59% 25,841,072 0
式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麻秀星 境内自然人 2.65% 19,088,887 14,741,665
#陈界鹏 境内自然人 2.16% 15,547,833 250,000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发 其他 2.16% 15,527,898 0
现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1.97% 14,196,202 0
四一八组合
广州市玄元投
资管理有限公
司-玄元科新 其他 1.86% 13,421,000 0
169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黄明辉 境内自然人 1.79% 12,883,691 0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智 其他 1.70% 12,222,121 0
选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自然人李晓斌、黄明辉、麻秀星、杨建华、叶斌、桂苗苗、林燕妮、郭元强、林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宇、邱聪、高卫国、陈强全、刘德渊、孙雪峰、陈鹭琳、赖卫中、黄汉东、钟怀武、林秀
的说明 华共 19 位发起人股东为维护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愿意共同保障蔡永太先生作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作为本公司股东期间,不以任何形式谋求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以控制为目的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与除蔡永太先生之外的本公司 其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他股东签订与控制权相关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限制实际控制人 行使
权利的协议),且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蔡永太先生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活动;并在
作为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尽最大可能共同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当蔡永太提
出邀约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将同意签订。
(2)蔡永太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9 号私募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同意在涉及公司重
大决策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需要向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提案并由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的事项时,双方采取一致行动。
(3)李晓斌于 2021 年 7 月 3 日与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10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0 号私募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同意在涉及公司
重大决策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需要向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提案并由股东大会作出
决议的事项时,双方采取一致行动。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
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不适用。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