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湖
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人数为 55 人,实际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的
数量为 1,650 万股。
4、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公司将回购价格调整为 3.05 元/股。
5、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
6、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 2018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的 5,370,000 股限制性股票。2019 年 7 月 11 日,上述回购注销业
务办理完成。
8、 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90 元。
9、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 2019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的 5,010,000 股限制性股票。2020 年 7 月 3 日,上述回购注销业务
办理完成。
二、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754,701,44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毕。
根据《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为: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以上述公式调整的回购价格为:2.90-0.20=2.70 元/股。
三、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 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符合《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