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8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2018-058)。2018年11月23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59)。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376,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最高成交价为6.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8,190,445.9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回购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的25%为3,773,002股。《回购细则》施行后,公司累计回购了1,370,000股,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的25%。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