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 2023-1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964.94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587 名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 年 2 月 22 日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或“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福建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星网锐捷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
3、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4、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2 月 2 日。
2、授予数量:964.9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328.0278
万股的 1.65%。
3、授予登记人数:587 人。
4、授予价格:10.4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草案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告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黄昌洪 董事 7.50 0.78% 0.01%
刘万里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9.30 0.96% 0.02%
李怀宇 财务总监 8.30 0.86% 0.01%
张翔 副总经理 5.00 0.52% 0.01%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934.84 96.88% 1.60%
(不超过 583 人)
合 计 964.94 100.00% 1.65%
注:①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②上述相关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
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2025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 以 2021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45%;2023年
性股票第一个解 每股收益不低于 1.05,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除限售期 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 2021 年研发投入金额为基数,2023 年研发投入金
额增长率不低于 32.25%
首次授予的限制 以2021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年和2024年度净利润平均值的增长率不低
性股票第二个解 于33.00%;2024年每股收益不低于1.17,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
除限售期 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1年研发投入金额为基数,2023
年和2024年研发投入金额平均值的增长率不低于42.15%
首次授予的限制 以2021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2025年三年净利润平均值的增长率不低
性股票第三个解 于41.10%;2025年每股收益不低于1.31,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
除限售期 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1年研发投入金额为基数,2023-
2025三年研发投入金额平均值的增长率不低于53.10%
注:①上述“净利润”及“每股收益”均以股权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股本总数的事宜,计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数不做调整,以 2021 年底公司股本总数为计算口径。
②以本计划草案公告日为截点,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未来子公司出现新增或转让退出情形,则应剔除因子公司该等行为所发生金额带来的对公司业绩考核及费用的影响,基数年 2021 年的基数值作同步剔除和调整。
(2)解除限售考核的对标企业选取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从中选取与星网锐捷主营业务及规模具有可比性的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22 家对标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000063.SZ 中兴通讯 600498.SH 烽火通信
002236.SZ 大华股份 603803.SH 瑞斯康达
603019.SH 中科曙光 300504.SZ 天邑股份
002465.SZ 海格通信 300787.SZ 海能实业
002583.SZ 海能达 688080.SH 映翰通
300205.SZ 天喻信息 000938.SZ 紫光股份
603660.SH 苏州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