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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锐捷: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8-3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

月17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

至2018年5月17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工业园星网锐捷科技

园22栋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64,861,31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45.4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62,689,07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5.03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72,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7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3,698,36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2.6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1,526,12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2.26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72,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724%。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蒋浩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奕豪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提案1.00《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38,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19,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67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提案2.00《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38,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67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

2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提案3.00《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38,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1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弃权10,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67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

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弃权10,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表决结果:

通过。

    4、审议通过提案4.00《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38,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67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表决

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提案5.00《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38,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67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5%。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提案6.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656,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77%;反对

2,200,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9%;弃权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494,0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090%;反对

2,200,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863%;弃权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提案7.00《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11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82%;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727,432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51,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72%;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727,432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87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提案8.00《关于2018年信贷使用及票据质押计划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48,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3%;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68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提案9.00《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38,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1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67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提案10.00《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4,838,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675,8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反对

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8%;弃权3,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提案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838,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