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1-01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系我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在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在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叶金福,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七虎,2007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 月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199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8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大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大华担任公司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 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在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大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