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7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充分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使用7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共计7000万元人民币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质押式报价回购(天天利财产品)业务
金 额: 不超过7000万元
产品名称: “天天利财”合约系列产品
预期年化收益率及 报价原则:不低于活期利息,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收益计算方式: 2.3%-3.5%。
1、客户回购到期收益=回购成交日证券公司公布的到
期年收益率×回购金额×实际持有天数/365;其中,实际
持有天数=成交日次一交易日起至到期购回日次一交易日
(不含该日)期间的日历天数。
2、客户提前购回收益=回购成交日证券公司公布的提
前购回年收益率×回购金额×实际持有天数/365;其中,
实际持有天数=成交日次一交易日起至到期购回日次一交
易日(不含该日)期间的日历天数。
期 限: 不超过365天
业务类型: 现金管理类业务
本息安全: 中信证券公司信用和质押品为本息安全提供双重保
障
特别说明: 该产品投资种类:
银行存款、利率类产品(含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
债等)、信用类产品(信用级别为AA级以上金融债、短
融、超短融、中票、企业债、公司债)、货币基金等。
主要特征:
以中信证券持有的基金公司专户份额为载体,将交易所和
银行间固定收益类产品作为交易所市场质押式回购的质
押品,面向全市场客户进行实时报价完成交易行为。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说明
公司与中信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以理财方式变相向第三方提供财务资助。
三、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该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该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并导致该产品收益较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该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该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该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若义务人发生信用风险事件,将导致相关金融产品的市场价值下跌或收益较低、到期本金无法足额按时偿还,从而使客户利益蒙受损失、本金部分损失、甚至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该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导致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该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客户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甚至该产品份额净值跌破面值的情况。
5.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该产品存续期限内,金融市场利率、汇率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变动,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对于债券等资产,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汇率变化的影响,导致公允价值会有波动,从而导致该产品份额净值较低,甚至跌破面值。同时,该产品存在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
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为负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的该理财产品为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品种;
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该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该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该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该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流动性和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该项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