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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6

力生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02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0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徐道情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徐道情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徐道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徐道情          徐道情、庄启飞、雷  英

          提名委员会            雷  英          雷 英、王福军、张  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方建新          方建新、王福军、张  梅

          审计委员会            张  梅          张 梅、于克祥、雷  英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王福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王福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隆长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隆长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王家颖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王家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马霏霏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马霏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马霏霏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电话:022-27641760

  传真:022-27364239

  电子邮箱:lishengzqb@126.com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李丽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李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刘子珑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子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刘子珑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电话:022-27641760

  传真:022-27364239

  电子邮箱:lishengzqb@126.com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2 月 26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徐道情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研究所课题负责人、主任、副所长、销售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副总经理;天津中新药业新新制药厂厂长兼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中新药业隆顺榕制药厂党委书记、副厂长、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天津达仁堂京万红药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福军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毕业于天津大学,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监事;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隆长锋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副部长、国际部副部长;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家颖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天津财经大学 MBA,高级会计师。历任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职员;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科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天津医药集团(新加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友怡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马霏霏女士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研究员。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天津田边制药有限公司监事;天津中央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医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丽女士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内控风险管理师。历任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审计科副科长、计财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
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子珑先生简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8 年 7 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历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主管,审计部负责人,财务部副部长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新冠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 11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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