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02月25日(星期五)下午2:45开始
(2)网络投票:2022年0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徐道情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人,所代表公司股份数量97096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53.2166%。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970745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53.204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 2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0.01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庄启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820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714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6%。
1.02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85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74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0%。
1.03选举徐道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77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66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7%。
1.04选举于克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74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63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1%。
1.05选举王福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74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63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1%。
1.06选举唐奕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44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33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01%。
上述各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庄启飞先生、李静女士、徐道情先生、于克祥先生、王福军先生和唐奕龙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选举独立董事;
2.01选举雷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75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7%。
2.02选举方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74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363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61%。
2.03选举张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75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4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7%。
上述各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雷英女士、方建新先生、张梅女士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选举监事;
3.01选举沈光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830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724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2%。
3.02选举杨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70745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39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3561%。
上述各项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沈光艳女士、杨庆文先生均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飔然、侯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