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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93 深市 力生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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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18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0-039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始
    2.会议召开地点:滨海圣光皇冠假日酒店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孙宝卫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4人,所代表公司股份1305534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5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生制药扩建项目以置换方式购买土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5534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津扬名律师事务所杨建新律师、李影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天津扬名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