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
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
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999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 2000 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审计工作,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晓露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