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2500万股,且不高于50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2020年5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最高成交价为5.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6,680,099元(不含交易费用)。以上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按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
二、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主要原因和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由于公司需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公司
现金流水平,为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充足,以支撑业务拓展所需,拟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本次终止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是公司根据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并考虑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及公司现金流水平所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终止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四、关于回购工作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23,600,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