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会对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2 号(长青国际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214 人,代表股份 242,910,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874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06 人,代表股份 37,521,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48%。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中独立董事骆广生先生、杨光亮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40,025,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41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2 人,代表股份 2,884,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1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2,910,290 股,同意 242,279,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2%;反对 405,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7%;弃权 226,0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7,521,815 股,同意 36,890,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81%;反对 405,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95%;弃权 226,0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高平、俞凯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