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债券代码:128055 债券简称:长青转 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19年12月6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999,901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16元/股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19 年限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并通过公司官网公示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2019 年 11
月 2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2019 年 11 月 5 日和 2019 年 11 月 6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按照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韧女
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五)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1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8 日。
(三)授予价格:4.16 元/股。
(四)授予对象:共 112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五)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999,901 股,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孙霞林 董事、总经理 2,000,000 9.09% 0.37%
杜刚 董事、副总经理 800,000 3.64% 0.15%
吕良忠 总工程师 900,000 4.09% 0.17%
马长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800,000 3.64% 0.15%
孔擎柱 副总经理 800,000 3.64% 0.15%
赵河 副总经理 800,000 3.64% 0.15%
赵功华 副总经理 800,000 3.64% 0.15%
李剑 副总经理 800,000 3.64% 0.1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104人) 14,299,901 65.00% 2.65%
合计( 112人) 21,999,901 100.00% 4.08%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在全部有效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六)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前提下,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 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19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12%,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0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25%,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2%。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8 年合并报表为固定基数,2021 年合并报表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 40%,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上述各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档,
对应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等级 A B C D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年度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四、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情况说明
(一)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1,999,90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0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8.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