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及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
《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219,7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最高成交价为 4.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0,262,63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3 年 7 月 14 日)
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6,761,395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1,690,348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